2023年5月1日起,这些劳动法、社保新规正式执行
时间:2023-05-22 来源: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次
一、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
一、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 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 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 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 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 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其中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这两条明确规定的社保违法违规行为。 换句话说就是,企业为员工在第三方机构缴纳社保、领取生育津贴等社保基金的方式行不通了,这次不仅是国家监督,更要接受公众监督。 二、人社部:社保阶段性降费,延长至2024年底!《通知》中明确,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三、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5月1日正式执行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九批)的公告
下一篇: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