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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2  来源: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
陕价协发〔2021〕34号各会员单位:为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全覆盖进程,现将陕西省建设工程 ...
陕价协发〔2021〕34号
各会员单位:
为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全覆盖进程,现将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21年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陕价协)单位会员,未取得陕价协信用评价等级或至2021年原信用等级有效期满的企业;原信用等级仍在有效期内,但欲申请更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陕西省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单位会员,未取得中价协信用评价等级或至2021年原信用等级有效期满的企业;欲申请更高信用等级的企业。陕价协单位会员中的中价协会员单位,可同时申请参加中价协和陕价协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
二、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2日—9月10日)
陕价协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评价工作班子,负责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熟悉工作内容、标准、程序等内容。对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宣传动员,讲解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申报的具体程序和报送资料的详细要求。
2、企业申请及填报资料阶段(2021年9月11日-2021年9月30日)
申请参评企业登录中价协信用评价系统,按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填写申请表,提交企业基本信息,按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填报相关资料。
首次申报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待资格核验后,方可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并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准备相关备查资料。并打印申请书报送至陕价协行业部。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可登录陕价协官网(www.sxzjxh.cn)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填写并报送至陕价协行业部。
3、评价阶段(至2021年10月底)
评价委员会依据评价标准,对造价咨询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分组现场核查、赋分,确定信用等级并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
对申报中价协信用评价的我省初评结果,按中价协要求报中价协信用评价委员会。
4、公示及异议复核阶段(至2021年11月中旬)
评价结果在陕价协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满前向陕价协提出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陕价协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异议提出人。
5、信用评价结果将在陕价协网站上公开发布。参加中价协评价的公示及异议复核由中价协发布。
三、有关问题说明
1、陕价协2021年信用评价内容、标准与中价协一致。参加陕价协同时参加中价协信用评价的企业只需填报一次信息资料。
2、参评企业应实事求是填报全部信息资料,书面承诺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各类证明材料不需要上报,但需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3、仅对首次申请和升级的企业进行相关现场核查。已取得评价等级的企业应及时在系统中更新维护本企业信息,省协会每年制定当年本地区或本行业对已取得信用评价结果的企业的核查计划,核查比例不低于20%,对核查或抽查企业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降级或取消等级,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中。
4、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有效期一般为取得或认定日期后三年。
四、工作要求
1、参评企业应加强对信用评价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领会信用评价工作的要求、程序、精心组织、落实本年度信用评价工作。
2、信用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回避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严谨,实事求是,遵守纪律,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洁    徐立昂
联系电话:029-82461455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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