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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2020年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0-08-28  来源: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
咸住建发[2020]261号

礼泉县、武功县住建局,各相关建设单位:
       为推进2020年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陕建发﹝2019﹞1185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建科发﹝2020﹞6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组织与管理。两县住建局和各相关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专人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与协调,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实施方案、技术要求实施,保证项目质量安全符合要求。对涉及农房建设的项目,要有符合规定的农房分配方案。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保证技术措施严格按照申报方案进行实施,不得缩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制定专项资金的拨付计划,并报市住建局备案。项目完工后,要及时按规定程序申请验收评估。
    二、狠抓质量安全工作。两县住建局和各相关建设单位要确保建设项目手续齐全,有完善的施工方案,技术指标明确。确保项目在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建设项目所用产品、技术应符合国家及省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技术不得采用。项目实施完成后,应提供符合示范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落实进度与信息报备。两县住建局督促实施主体单位制定符合省厅相关文件要求的进度安排,并于2020年8月31日上报市住建局。应于每季度末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市住建局,进展情况报告应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方案落实情况;补助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对建设进度逾期6个月以上的,取消项目资格,并按规定收缴已拨付的资金。   
    四、及时完成资金绩效评估。各项目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2020年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逐项进行初步评估,必要时组织开展第三方技术评估。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绩效、工作绩效情况,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五、做好示范宣传推广工作。对专项资金项目的运作模式、技术应用、运行管理等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并积极进行宣传推广,扩大影响,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筑节能工作。

附件1:2020年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分配表
附件2:2020年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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