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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 评标专家抽取服务细则(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07-20  来源: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
关于印发《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 评标专家抽取服务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
评标专家抽取服务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0年07月15日  

各处、工程中心,各相关单位:

        经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评标专家抽取服务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13日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
               评标专家抽取服务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工程交易评标专家抽取服务工作,提高交易活动质量和效率,保障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交易活动抽取评标专家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评标专家抽取指从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设立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项目评标或评审所需专家的行为。
        第四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评标专家抽取业务,应当在市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设定好抽取时间、抽取专业及人数等抽取条件,与其他项目进场信息一并提交,交易平台将在设定的抽取时间自动进行评标专家抽取工作。
        第五条 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时间和时限内完成。 

           第六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合理预估评标所需时长,准确填写评标专家抽取相关信息,由交易平台通过自动语音和短信方式告知评标专家。
        第七条 在抽取人数不足时,按照有关规定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中重新设置抽取专业及人数条件,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通过后由交易平台完成补充抽取评标专家工作。
开标当天,如出现评标专家临时请假、回避等不能参与评标工作的情况出现时,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在交易平台中进行应急抽取操作,补足为止。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记录评标专家不能参与的原因,对评标专家出勤情况和评审活动进行记录,并通过交易平台或相关渠道向有关部门推送。 
        第八条 需要在交易中心现场办理专家抽取业务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交易平台中所需评标专家抽取信息填写《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评标专家抽取表》,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在规定的专家抽取时间前至市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由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在交易平台中完成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第九条 交易项目因复议、重新评审等情况需要抽取专家或指定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或评审的,参照第八条规定执行。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通知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或由交易平台自动抽取评标专家。
        项目评标工作结束后,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疏漏导致项目未能完成评审工作,需评标专家继续完成评审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递交情况说明,由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知评标专家返回。
        第十条 所有项目的评标专家名单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开始后于评标室自行打印,并依照法律规定严格保密。
        第十一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交易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满足交易项目评标专家需要,招标人可以经监管部门或者预算主管单位批准,自行确定评标专家,市交易中心做好相应服务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 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对专家抽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异常情况报告实施细则》进行报告,并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市交易中心为专家抽取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违规收受贿赂;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泄露专家抽取密码、抽取结果、专家信息,违反保密规定;
(三)以任何形式违规参与或干预评标专家抽取过程;
(四)遇到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
(五)未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专家抽取的服务工作;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 市交易中心的专家抽取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出现违规行为,市交易中心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处。
        第十五条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有特别规定或新出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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