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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导调研的情况通报(陕建质发〔2019〕1075号)

时间:2019-09-10  来源: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导调研的情况通报
陕建质发〔2019〕107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建办质函〔2019〕325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9〕9号)精神,扎实做好住建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7月2日至26日,省厅分三组赴全省15个地市开展了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联合督导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导调研坚持抽查巡查结合、督政查企并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在建工程项目78个,巡查工程项目164个,下发执法建议书25份。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总体来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高起点筹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一是安全攻坚专项行动展开有序。安康、咸阳市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理念,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实施“点对点”精准监管。宝鸡市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开展“安全万里行”活动,努力营造安全舆论氛围。西咸新区针对项目多、体量大、分布广的特点,组织建筑施工消防救援和有限空间综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力。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建筑施工管理问题,建设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及时展开清单式整改、销号式管理。咸阳市要求扶贫攻坚领域房建和市政工程必须由住建部门统一监管;渭南市定期召开住建、城管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强化工作协同,实施联合惩戒;铜川市采取召开现场会、建立动态工作台账等方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成效不显现不放过。三是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扎实有效。韩城市层层压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基层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汉中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开发具备扬尘治理监管、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为一体的“建筑工地智慧监管平台”。商洛市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会、监管工作座谈会和监管人员培训等,着力强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水平。
  二、存在问题
  督导发现,各地在推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30个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要求一次性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西安市5个、西咸新区4个、宝鸡市3个、咸阳市3个、榆林市2个、杨凌示范区2个、延安市2个、铜川市2个、渭南市2个、商洛市2个、神木市1个、安康市1个、韩城市1个);3个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依然执行5%标准(西安市1个、宝鸡市2个)。
  二是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级抓一级、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个别职能部门侧重做建章立制“上篇文章”,忽视做末端落实“下篇文章”;各方监管力量工作配合还不够密切,从各地市六月份上报的工地管理清单来看,信息统计还不完整,相关情况还不掌握。
  三是施工通病治理不到位。常见安全隐患和质量通病依然存在。督导发现,安全检查走过场、安全生产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防护不到位、专项方案未严格执行、一线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情况还时有发生;混凝土构件胀模、孔洞、露筋、蜂窝及麻面,钢筋加工、连接、安装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是违法行为打击不到位。巡查中,仍有8个工程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宝鸡市1个、咸阳市1个、渭南市1个、神木市1个、汉中市1个、商洛市1个、西咸新区1个、韩城市1个)(详单附后),个别工程项目依然存在项目经理、总监不到岗履职的情况。
  三、典型案例
  1.神木市滨河新区景华家园小区三期N1标段19号楼。建设单位为神木市金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应祥;施工单位为陕西建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坤;监理单位为陕西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米军山。
  主要问题:①施工单位未按照技术标准组织施工,未严格工序管理和施工质量检验,未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具)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让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②租赁的施工设备未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合格证明。③监理单位未选派相应资格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未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理负总责。
  2.延安市吴起县碧桂园翡翠公馆项目1标段。建设单位为吴起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光杰;施工单位为四川中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光礼;监理单位为陕西中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潘正文。
  主要问题:①建设单位未一次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并签订书面合同。②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未严格执行工序管理和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收集整理不够规范,未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具)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③总监理工程师未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理负总责。
  3.宝鸡市扶风县盛世名门·上院项目。建设单位为宝鸡市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宏虎;施工单位为陕西亿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维博;监理单位为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锋刚。
  主要问题:①总监理工程师不具备资格,电工、架子工无证上岗。②电梯安装未办理告知手续,物料提升机无基础资料和过程资料,未对危大工程进行检查验收。③未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完整档案资料。④现场无同条件试块,标养室无标养试块。⑤砌体砂浆采用现场搅拌,且无有效计量,砌体配筋不符合图纸要求,砌体质量不合格。⑥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未调整至3%以下,没有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4.咸阳市旬邑县城北棚户区改造项目(3、4#楼)。建设单位为陕西裕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达功;施工单位为陕西青龙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任超;监理单位为陕西天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旬邑监理部,项目总监高小平。
  主要问题:①部分资料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他人代签。②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TN-S系统,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水平洞口防护、电梯井防护不严。③高支模未编写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④在未竣工的建筑工程里住人。
  5.渭南市临渭区泰和汇商务中心项目2号楼。建设单位为陕西荣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倩;施工单位为陕西汉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宋晓;监理单位为陕西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成海。
  主要问题:①建设单位未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规范,司索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③安全防护用品未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④土方开挖、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完善专家论证。⑤后浇带支撑体系不规范,技术质量管理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⑥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6.商洛市商州区通江路东侧棚改(翠湖明珠)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荣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苏俊;施工单位为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姚治国;监理单位为陕西九升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军花。
  主要问题: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按方案实施。②塔式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滞后,施工企业检查记录未提供。③钢筋加工设备接地未做,天井防护架缺少剪力墙拉结,无塔吊防碰撞措施。④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不规范。
  7.神木市解家堡办事处赵家沟组移民搬迁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神木市移民搬迁办公室,施工单位:陕西建工神木建设公司,监理单位:陕西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①无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②项目经理、总监未到岗履职。
  8.咸阳市高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咸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七局安装工程公司,监理单位:陕西仵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有咸高新经发2018年2月23日备案文件,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②项目经理、总监未到岗履职。
  对上述8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记录一次,有效期1年。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首位意识,思想上真重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迎国庆、保稳定”的政治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从严从紧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强化问题意识,整改上真用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聚焦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压实责任链条、逐级传达压力,举一反三、对账销号,尤其是对一些屡禁不止、反复出现的“顽症痼疾”要零容忍、出重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把工作落实在末端。通报项目必须于限期内将整改情况报省厅安全处。
  (三)强化阵地意识,监管上真投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加大领导精力投入和财力物力投入,要在查隐患、保安全上下功夫、用实招,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附件: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名单.docx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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