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有关考核指标的通知
时间:2018-11-19 来源: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次
陕建发〔2018〕35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韩城市城市管理工作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有关考核指标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290号),我们组织对《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陕建发〔2017〕159号)进行了修订,将原标准中“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和本条款中的“测评与计分方式”不再作为考核指标。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以后的相关工作中遵照执行。
原《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7〕159号)同时废止。
附件:1_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docx
2_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docx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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