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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监总发〔2017〕43号 关于加强冬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22  来源: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加强冬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监总发〔2017〕43号各市(区)质安监督中心站,西咸新区建 ...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关于加强冬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建监总发〔2017〕43号
 
各市(区)质安监督中心站,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质安站,神木县、府谷县质安站:
自十一月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开始出现降雪、降温天气,施工现场陆续进入冬期施工阶段。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霾雨雪天气增多,容易引发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冬期施工各项措施,确保冬期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冬期施工质量检查。按照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要求,严格对桩基施工、大体积混凝土和外装饰、砌体砌筑、钢结构安装焊接、钢筋制作加工以及混凝土配制、拌合、运输、浇筑、养护等关键部位、重点工序、主要环节的冬施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检查,防止因气温骤降引发工程质量问题。
二、加强冬期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坍塌、防中毒”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开展冬期施工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要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做好生产、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消防器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对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要履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对工人宿舍取暖设施要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违规用电,杜绝一氧化碳中毒和触电事故。
四、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冬期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对工人进行一次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必须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施工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防冻、防风和防倒塌能力。
五、加大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管控力度。各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夯实监管责任,把住建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相结合,全面督导检查在监工程项目严格落实《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情况,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加大打击力度。对在监的所有工程项目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建筑工地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叉车等工程机械,必须符合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才能进入工地使用。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从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
各级监督机构要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加强对冬季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监督工作实际,监督施工责任主体把各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对监督项目抽查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凡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的工程一律停工。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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