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 029-88771088
电话 029-88771988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法律政策

联系方式

中建华阳服务热线:

029-88771088

传 真:029-88771988

投诉电话:18089265682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242号金花新都汇A座24层

地址:西安市长乐东路浐河西路沁水新城东门82-1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政策 > 招标类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市级文明工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21  来源: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环保局:为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 ...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环保局:
为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深化和丰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内涵,现就加强商洛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工地(以下简称市级文明工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级文明工地是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的最高荣誉,评选工作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市局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主任由局分管质量安全的领导担任,局建管科、市质监站负责人为委员,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站,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委员会工作。
市级文明工地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申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评推荐,市局组织评选,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程序为:企业申报→工程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评推荐→申报资料审查→工程项目现场验评→评选委员会评选→局务会审议→发文表彰。
  二、评选范围
  申报范围为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规模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
1、市中心城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其他各县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
2、不具备以上条件,但具有相当规范和良好社会效益的工程,如标志性、纪念性建筑物。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造价500万元以上或市政道路工程长度400米以上;全长400米以上或单跨5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1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占地1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2、投资800万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园林工程。各县区应积极引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将环境保护标准化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创建市级文明工地的重点内容,在市级验评打分中权重占50%。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文明工地,应具备行为管理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质量管理标准化、环境保护标准化、办公临设标准化和新技术应用达标等基本条件(具体内容要求祥见市级文明工地现场验评评分表)。
对在建筑施工应用BIM技术等科学管理方法的;工程建设过程积极应用装配式技术的;应用符合“四节一环保”要求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较为突出的;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受到表彰的;在市级文明工地评选中予以鼓励加分。
  项目开工以来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的;因建筑施工扬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问题行政处罚的;脱离地方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工地。
四、申报与资料审查
(一)申报
  房屋建筑工程应在±0.00-主体封顶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完成建安工程量20%-80%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填报《商洛市文明工地评选申请表》,向工程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评合格后,每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推荐上报市质监站(市直项目由总包企业直接向市质监站申报),申报资料包括:
1.商洛市级文明工地评选申请表;
2.项目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建设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凭证;
4.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含:工程概况、工程目标及管理措施、工程的特点与亮点、新技术推广使用、标准化达到的程度等。
 (二)资料审查
市质监站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随时进行现场验评。
五、现场复查及评选
  (一)由评选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现场进行验评,按照市级文明工地现场验评评分表(行为管理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质量管理标准化、环境保护标准化、办公临设标准化、新技术应用达标)量化打分。按照权重(房屋建筑工程的权重为10:30:30:10:10:1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权重为10:10:10:50:10:10)计算综合得分,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的施工项目为合格。
  现场验评工作流程:施工企业介绍项目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建设、监理及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对项目的评价→查阅项目建设手续及相关内业资料→实地检查→验评组进行现场讲评→验评组进行考评打分→形成评选初步意见。
  市级文明施工现场会观摩工地或在住建厅质量安全检查中受到表彰的工地免予现场验评,直接予以认定通过。
  (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每年7月份对验评的工程进行汇总,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听取市质监站审查、验评情况汇报,评审委员会提出初步评选结果。市质监站将评选结果提交局务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在“商洛建设网”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每年8月份由市局发文命名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六、监督管理
(一)市局将获得“市级文明工地”荣誉的相关单位推荐省厅在陕西省住建领域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陕西)上推送,鼓励先进,记入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
(二)2020年5月1日后开工,建设规模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均应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未创建或创建不达标的,建议项目建设单位扣减安全文明措施费。
(三)施工总包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周期内创建市级文明工地项目占总施工项目(不包括未达到创建规模的项目)比例到达70%以上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考评时予以加分;对未创建或创建比例低于30%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考评时予以扣分。
(四)对市级文明工地项目达到评选省级文明工地的,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由市局推荐上报省厅参加省级文明工地评选。
(五)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市级文明工地的动态管理,对评选市级文明工地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受到行政处罚的、被投诉及弄虚作假的,由市局撤销其市级文明工地荣誉,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六)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市级文明工地评选标准废止。

附件:1.商洛市文明工地评选申请表
 2.商洛市文明工地现场验评评分表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6日
/uploads/file/20200507/20200507193719_77552.doc
/uploads/file/20200507/20200507193735_78159.doc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举办2020年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